球賽已經過去幾天心情還未平復,真的想講句「有無攪錯,殺人呀?」說的是布力般對利物浦,去季有兩個利記球員在此重創,今年施斯又斷腳,要長休一年,伊活公園真不愧大凶地,布力般也的確很「暴力」。
其實大家都是職業球員,用腳「搵食」,這些行為態度是否很要不得呢?衷心希望施斯早日康復(我已寄了問候咭去Anfield),也希望布力般降班。:-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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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gsfar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